03

2024

-

10

洗车店管理制度

来源:m6米乐娱乐    发布时间:2024-03-10 13:17:32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洗车店管理制度,欢迎各位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收银员资金安全:符合公司收银资金管理规定。收银出现短款时,由收银员全额承担短款金额领取、归还备用金;及时准确缴纳营业款;不得擅自将收银资金挪做他用,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实习协议,赔偿公司相关损失,严重者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工作技能: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正常参加工间操及所有培训、集体活动等,试用期满后严格按照业绩考核标准考核,考核标准如下:

  ②洗车员、擦车员相互监督,发现清洗不干净一次罚款20元,引起客户投诉罚款50元。

  3、款台保洁:保持收款台、洗车场的地面、桌面清洁、卫生、无杂物和私人物品,检查不合格1次罚款3元。

  1、迟到、早退:0—30分钟扣5元,迟到、早退:30—60分钟扣10元,迟到,早退:6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2、旷工:旷工一次扣3天工资,当月无考评优秀员工资格,连续3天旷工视自动离职公司将不发当月工资。

  3、请假:请假半分钟不扣任何工资,1个小时扣10元,请假一天扣当日工资和全勤奖,请假超过一天必须提前一天写请假条,请假三天以上必须提前十天向主管批准,在管理员同意的情况下方可休假,请假超期。一天扣20元,请假未经批准自行休假者视旷工处理。(没有请假条视为旷工)

  4、上班时间没有上级主管的批准不得随意开动客户车辆,违者处罚200元,造成重大损失者所有的责任由当事人自己负责,与公司无关。

  5、上班时间任何人不得在销售展厅的沙发上睡觉,违者处50元罚款并扣除当月奖金。

  3、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若故意损毁公司物品罚款200元,并照价赔偿。

  4、有客户来洗车或咨询时,马上热情接待,并问好,顾客离开时应致谢并道“谢谢光临,请慢走。”

  5、顾客车上的任何物品,不能顺手牵羊,违反者罚款1000元并予以除名,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

  6、贯彻“顾客就是上帝”原则,所有现场工作人员不允许挑拣客户,不允许背后议论客户,不允许摆脸色给客户看;在接待客户的过程中务必要做到有问必答、热情周到。

  9、为客户清洗内饰或者车身时,注意规范操作,因个人失误造成的客户物品或车辆损毁,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3、反光镜呈清晰镜面效果,无水渍,水痕;内饰仪表台无灰尘,烟缸无烟灰,座椅无灰尘,坐垫摆放整齐不凌乱,地板无沙粒,无灰尘,清洗后的脚垫无水迹

  4、门边四个门框部位没有水痕、灰尘、污垢等;底边眼睛看得到的地方没有水痕、灰尘、污垢等;

  一、公司上班时间为8:20~17:30,值班人员上班时间为8:20~18:00。

  洗车人员考勤严格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若有违反考勤制度进行将进行处罚。

  四、有客户来洗车或咨询时,马上热情接待,并问好,顾客离开时应致谢并道“谢谢您的.光临”。

  一、每月25日前洗车主管将下月的洗车用品汇总制表,上报公司做采购,紧急物品价格在200元以内,精品主管可先行采购再凭相关票据报销。

  二、洗车房的设备的管理、维护落实到个人(见设备清单),责任人必须按时检查及维护,察觉缺陷应立即通知洗车主管。

  三、发到个人手里的工具应保管好,工具正常有效期内损坏或丢失,再申领时费用从个人工资中扣除(按照工具折旧进行赔偿)。

  一、客户车辆来洗车场区域后洗车人员将进行洗车预约登记,并且要求公司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将车辆开到合适的待洗位置上,按秩序进行清洗。

  二、车辆经机洗完毕后,洗车主管(驾驶证)将车辆指引到擦车位,洗车工将进行车内洗尘、外观擦拭,并及时告知服务前台工作人员。

  三、洗车主管应在每天下班前报送当天洗车数量及质量精品销售员每天仔细核对洗车数量,同时在下班后统计好洗车表上交给精品销售员做日报表。

  公司员工车辆日益增多,经常由于员工车辆的清洗会影响到客户车辆交车时光的延长,同时洗车台次的增加也会影响到洗车的质量,进而影响客户满意程度并增加售后经营成本,因此制定以下制度规范洗车事宜。

  一、 免费洗车只对在本厂维修的车辆、商品车、出险代步车及试乘试驾开放,上述车辆一律凭票洗车,对无票车辆,洗车员有权拒绝清洗。

  二、严禁员工车辆在正常上班时光内交由洗车组清洗(除当天有过有偿维修的车辆),如发现洗车票中有本公司员工的车辆(当天无有偿维修),一律不计提成,对洗车组人员每人处以50元/车。

  三、试乘试驾、商品车及出险代步车的清洗须在非忙时进行,如上班后半小时或下班前半小时内完成。公司车辆在清洗时要遵循洗车秩序,不得插队,清洗完毕应立即移出洗车区,不得堵塞交通。

  四、对于客户来店只要求洗车的,SA有权拒绝客户的要求,但务必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对保养或维修车辆,客户本次未要求洗车的,SA一律发放一张洗车票,客户可根据自我的时光自行开车来店洗车。

  五、各主管、SA要严管手中的洗车票,不得随意将洗车票交于非维修车辆的车主,发现此类状况,每次考核100元。洗车票上须注明车牌、日期、是否维修、开票人,开票人务必是SA或钣喷主管的签字,否则无效,如发现假冒他人签字的行为,考核100元/次。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城市车辆清洗保洁服务行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惠州市区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市区和县城镇城市规划区建成区内开办洗车场,从事城市车辆清洗保洁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洗车场,是指在县城镇以上城市规划区建成区内从事为城市车辆提供清洗保洁服务的城市洗车站、场、点。

  第四条:惠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城市洗车场建设和城市车辆清洗服务的综合协调管理,拟定行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的场地设置联审和开业后场地年度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的排水许可办理、排水管网连接,对洗车场占道经营、损坏路政设施、沉沙设施不合格等行为做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环保局负责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的排污许可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对洗车场污水处理不合格、噪声排放超标等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做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交警支队负责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出入口指示标志的设置,对指示标志不全、影响道路通行、存在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的洗车场做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环卫局负责对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污水横流、乱吊挂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做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对乱搭建、改变场地使用功能开办的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做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交通局依据自身职能负责对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做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工商局负责对无照经营、超出核准营业范围、未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依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取缔。

  市规划、公安、工商、公用事业、环卫、环保、交通、财政、物价等部门是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设置、开业联审和年度评估工作成员单位,应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县城镇和市区惠城中心城区以外的城市洗车场建设和车辆清洗服务的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由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第五条:城市洗车场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地布局、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设计、专业规划和城市交通建设发展的需要,由牵头或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公安、交通、国土、财政等部门统筹安排,合理地布局,组织建设和设置。

  第六条:单位或个人需在惠州市区城市规划区和各县城镇城市规划区申请设立从事城市车辆清洗保洁服务的城市洗车场,应向所在市、县(区)牵头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经联审会议审核检查通过,并依法到各有关部门办理规划许可、城市排水许可、排污许可、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等手续后,方可建设。

  (四)有泥沙沉淀和污水处理系统,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排放的废水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因故需变更、扩大洗车场业务的,必须提前20日向牵头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

  (四)新建的具备100㎡(原有的不低于60㎡)以上的冲洗、擦车场地(办公、堆放杂物等场地除外);

  (七)有公用事业、环保、工商部门核发的排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环评文件、营业执照。

  各县城镇和市区惠城中心城区以外的城市洗车场建设的具体标准由县、区政府确定的牵头或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城市洗车场建成后,经营者应当及时向牵头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联审会议验收合格的,由牵头或主管部门向其出具允许经营洗车场的批准文件。经营者需具备批准文件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运营。

  城市洗车场经营实行年度评估制度。每年的12月10日前,由城市洗车场经营者提出申请,经联审会议评估符合本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方可继续经营。严禁未经批准的城市洗车场从事城市车辆清洗保洁有偿服务活动。

  第九条:依法开办的城市洗车场,应按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开展营业服务。严禁拦车强制清洗或采取其他不合法手段强制车辆清洗。

  第十条:城市洗车场提供的车辆清洁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

  城市洗车场收取车辆清洁服务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服务标准、计价单位、服务价格等,标价牌下方应填写:“价格举报电线,以及所在市、县(区)物价部门监制”字样。

  第十一条:城市洗车场应在场前标明名称,场内指示标志要醒目、齐全。洗车作业要文明、卫生、有序。洗车场工作人员在清洗过程中造成被洗车辆损坏时,洗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城市洗车场应按《城市排水许可办法》的规定设置污水处理设备,并由专业服务队伍定期有偿对其清污,不得破坏城市排水设施,不得影响旁边的环境及江河湖泊。

  第十三条:城市洗车场的洗车工具和设施应按规定要求摆放整齐。在经营中不得占用人行道、绿化带和其他公共场地、绿地,不得妨碍交通和影响城市观瞻。

  第十四条:城市洗车场管理牵头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城市洗车场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车辆驾驶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投诉。

  对洗车场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公用事业、环保、环卫、规划建设、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城市洗车场管理牵头或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城市洗车场建设和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开办又不符合城市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的城市洗车场,或虽经批准开办但不符合建场条件、设备简陋、强制洗车、乱收费、或只收费不洗车等管理混乱的城市洗车场,由城市洗车场管理牵头或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物价、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二)对符合城市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建场条件,经过整改,符合规定标准的洗车场,由联审小组规定时间,限期补办有关手续或重新登记。

  (三)对设置在住宅区内或周边的洗车场,因噪声扰民等原因,引起群众投诉不断的,引导其迁出市区惠城中心城区和县城镇以上城市密集区或依法作出处理。

  为加强公务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作,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没有派出的公务车辆原则上必须停放在单位停车场或指定停车点。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车辆一律收回本单位指定停放,若因乱停乱放,造成车辆丢失、损坏或罚款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出差人员一定填写派车申报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统筹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否则一律不报销相关联的费用,并追缴车辆费用和追究相关责任。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驾驶员驾驶,专职驾驶员不够安排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且技术熟练的一般工作人员驾驶,其他人员擅自驾车发生意外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

  (五)驾驶员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驾驶员要积极采取一定的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办公室报告。

  (六)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和法规,除因特殊情况违反交通法规外的违章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特殊情况违章的须由驾驶员书面写了情况并由同乘领导签字确认。

  (七)禁止公车私用,驾驶员不得搭乘非本单位或非公务安排人员,若因此违规和造成的事故责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并由同行领导签字认可。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小故障由驾驶员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驾驶员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做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根据真实的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二)驾驶人员要常常检验核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风险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到定点地方洗车。

  (三)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办公室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每个季度末,由单位办公室统计好每位驾驶员本季度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报单位领导,并在一些范围内公示。非出差时,驾驶员一律到办公室正常上班,等候调派。驾驶员请假期间,一律将车钥匙交由办公室保管,便于调派车辆,销假后再安排驾车。

  一、上班时间实行早晚班制度,洗车人员分为两组,分别轮换值班,每日值晚班人员负责毛巾的清洗及设备的保管归位,现场卫生打扫。上班时间:早班8:00~18:00

  另:收银员原则上上班时间为9:00~19:00,但必须等到最后一位客户离开并核对交接好当日账目才能下班。

  二、每月休息日4天,节假日不得安排休息。(轮休制度,每天休息人数不允许超出1人)。

  1、收银员负责每天的考勤记录,店长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2、考勤奖惩办法。 ①迟到。迟到0~30分钟扣5元,迟到30~60分钟扣10元,迟到60分钟以上扣15元。

  ②早退。早退10~30分钟扣5元,早退30~60分钟扣10元,早退60分钟以上扣15元。

  不得超过一天,因重大原因需请假一天以上的,需出具请假条并征得店长同意,请假扣除当日工资。

  户。新客户到场时,若当值轮序组员正在为别的客户服务,则由空闲组接待,当值组算作轮空,下一轮可优先接待。若当值轮序组员因私事不在岗则跳过,不予后补。

  三、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若故意损毁公司物品罚款200元,并照价赔偿。

  五、顾客车上的任何物品,不能顺手牵羊,违反者罚款1000元并予以除名,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

  六、贯彻“顾客就是上帝”原则,所有现场工作人员不允许挑拣客户,不允许背后议论客户,不允许摆脸色给客户看;在接待客户的过程中务必要做到有问必答、热情周到。

  九、为客户清洗内饰或者车身时,注意规范操作,因个人失误造成的客户物品或车辆损毁,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十、所有工作人员之间务必团结互助,一致努力创造价值。与同事之间争斗,对同事恶意攻击,破坏团队安定团结者,处以3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

  第三章设备工具使用、采购、申领一、每月25日前店长将下月的用品汇总制表,报公司采购,紧急物品价格在200元以内,店长可先行采购再凭相关票据报销。

  二、洗车场的设备的管理、维护落实到个人(见设备清单),责任人必须按时检查及维护,察觉缺陷应立即通知店长。

  三、发到个人手里的工具应保管好,工具有效期内损坏、丢失,再申领时费用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二、店长全面负责洗车场的管理工作(如:服务的品质的监督检查、对洗车人员的技术培养和训练、店面物品的采购申报、洗车场器械的管理及维护、客户投诉的处理、业务繁忙时的协调配合等)。

  四、收银员负责洗车费的收取、洗车卡的办理、客户来电的接听登记、现场产品的销售和洗车款的整理核对工作。

  六、新招聘员工前一个月为学习试用期,只发放2000元/月底工资,学习期满合格从第二个月计发提成。(若学习能力极强,业务能力提升迅速的,店长审核后上报公司,经考察合格后可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车辆来场后洗车人员将洗车价格及相关事项告知顾客,要求顾客将车开到合适的位置,检查完车身状况后,由收银员填写销售单,作为顾客交款依据。

  二、车辆经机洗完毕后,店长及洗车工将车辆指引到擦车位,洗车工将进行车内洗尘、外观擦拭。

  三、顾客结账时收银员应询问顾客是现金还是会员卡结帐,若为现金结帐收银员收取现金后,应在销售单上签字,并将销售单留存;会员卡结算的应在相应的登记册上做好标示并要求顾客在销售单上签字予以确认。由于洗车工的疏忽导致跑单的,一次扣洗车工20元。

  四、收银员每天仔细核对洗车款,分清现金消费和洗车卡的销售款项并在规定时间与公司财务专员核对,同时作好洗车场的日报表。

  1、主管对参与本部门施工项目的人及车员财物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做到“防火、防电、防水、防盗”。

  1、员工一定要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规定,如需请假,须经主管确认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1、本部门责任区内每日安排员工做清洁整理,对每次责任区内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

  1、洗车前,确认车辆门窗关紧,车辆表面没有不适宜清洗的情况,如有及时改正或记录。

  2、冲洗人员首先使用高压水枪对车辆表明上进行冲洗,不得遗漏车轮、车轮挡泥板、门下沿等位置。

  3、冲洗第一遍后,使用干净的泡沫和洗车液,擦试车身表面。注意:擦拭轮胎钢圈的毛巾与擦拭车身的毛巾完全分开。

  6、擦车人员使用干净整洁的毛巾擦净车身表面。注意:擦拭轮胎钢圈的毛巾与擦拭车身的毛巾安全分开。

  7、内部对前烟灰缸、仪表台、方向盘进行擦净。如脚垫很脏,用双手将脚垫取出进行拍打去尘。

  四、认真落实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工时利用率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依据。当班主管负责每日考勤。每月考勤记录为当月1号至月末。考勤管理如下:

  1、洗车行员工每天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晚上18:30;如中午(指夏天12:00-2:00)工作不忙时可安排轮休一小时,安排轮休表要提交到办公室;

  2、员工请假应先填写请假条,当班管理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店,假条交办公室备案;

  3、员工因急事、急病来不及请假的,应提前一个小时向主管口头告假,经批准后在事后补办手续;

  5、凡未到下班时间已提前离岗,且事前未向管理人员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者,予以早退处理;

  7、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两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五天、年累计旷工十天,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8、员工应以出满勤、干满点,提升工作效率为基准。如确因工作需要在休息日加班加点者,应全力配合领导安排。事后可由管理员安排补休。员工有病请假,须区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写‘请假单’三天以内(含)由部门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车间主管批准,七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病假期间给予计算基本工资,取消加班工资、当月全勤奖金和当日其他奖金;

  9、员工请事假应说明理由,并写‘请假单’两天以内(含)由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经理批准,七天以上报总经理审批。全月累计请假2次以上含2次,扣发当日基本工资和所有奖金以及当月全勤奖金;

  10、员工在当月考勤中出现了缺勤现象(迟到2次以上、早退2次以上、请假2次以上、矿工等)一律扣发当月全勤奖。员工所有缺勤记录表一律交管理员签字并转交办公室备案;

  11、所有请假人员在假期结束之后,必须返回公司,在24小时之内向上级领导消假,否则按旷工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