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十条新政支持吕四港镇电动工具产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m6米乐娱乐    发布时间:2024-03-10 20: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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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我市电动工具产业持续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实现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做强“中国电动工具第一城”名片,吕四港镇结合产业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1. 加快电动工具企业新上规模。当年被认定为月度或年度达规入库的电动工具生产企业(以统计部门认定为准),除享受市级新进规模奖外,给予入库当年新增应税销售额的6‰奖励。

  2. 推进电动工具企业梯度发展。对当年应税销售与税收均增长的规模以上电动工具生产企业,给予分档奖励。当年应税销售首次达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分别奖励企业20万元、30万元、8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假设某电动工具企业为当年一季度月度新增入规企业,且当年应税销售达5000万元,则该企业可享受市级新进规模奖10万元、入库当年新增应税销售额的6‰奖励30万元、梯度培育奖20万元,合计享受补贴金额60万元。

  3. 引进培育优质企业。市外新引进注册到本地为知名电动工具企业(世界知名电动工具品牌、国内知名电动工具品牌或当年应税销售超5亿元成长性优质品牌)配套生产或本地入列知名电动工具企业的配套生产企业,达规入库(以统计部门认定为准)后除享受市级新进规模奖外,给予入库当年新增应税销售额的6‰奖励;后两年,应税销售亿元以下同比增幅达15%以上的或应税销售超亿元(含)同比增幅达10%以上的,再给予当年新增应税销售额的6‰奖励。

  假设某电动工具企业为当年新引进注册到本地知名电动工具制造业企业,实现一季度月度新增入规,且引进当年应税销售达2亿元,则该企业可享受市级新进规模奖10万元、入库当年新增应税销售额的6‰奖励120万元、梯度培育奖30万元,合计享受补贴金额160万元。若该企业第二年同比增长10%,则该企业第二年可享受当年新增应税销售额的6‰奖励12万元。

  4、引进培育贸易经济。针对在外规模较大的电动工具批发商、零售商,当年新引进注册到本地实现应税销售超5000万元(含)的贸易企业,达规入库(以统计部门认定为准)后除享受市级新进规模奖外,给予入库当年新增应税销售额的3‰奖励;后两年,应税销售5000万元以下同比增幅达20%以上的或应税销售超5000万元(含)同比增幅达15%以上的,再给予当年新增应税销售额的3‰奖励。

  假设某电动工具企业为当年新引进注册到本地的电动工具贸易企业,实现一季度月度新增入规,且引进当年应税销售达5000万元,则该企业可享受市级新进规模奖10万元、入库当年新增应税销售额的3‰奖励15万元,合计享受补贴金额25万元。

  5. 支持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对生产设备投入超过2000万元(含,不含税)的新开工产业项目,按项目生产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对生产设备投入超过1亿元(含,不含税)的新开工产业项目,按照生产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亿元。生产设备投资奖励时限一般在项目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重特大项目可一事一议。

  6. 鼓励企业智改数转。支持智能化技改,对进行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改造的现有存量制造业企业,购置相关设备超过100万元(含,不含税)的,奖励标准在市级政策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10%奖励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单个项目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第6条适用现有存量企业,新企业不享受相应补贴。同时,企业一定具备技改备案证明、当年设备购买的发票和付款凭证。

  7. 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对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标准,由市级政策根据公司性质及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按企业实际支付合同开发费用的50%、35%进行补助统一提高到50%,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每家企业单一年度累计最高200万元。

  8. 双创项目租金补贴。企业创新创业的主体或引进人才是硕士以上学历,符合省“双创人才”申报条件,且申报启东市“东疆英才”计划、省“双创”项目的,租金实行“三免两减半”。以租赁合同和实际支付租金为依据,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年,租金不超过220元/平方米/年。

  9. 叠加享受市镇两级住房补贴政策。企业引进人才可按照《启东市企业引进人才综合补贴细则》、《吕四港重点项目人才住房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同时享受住房补贴。

  10. 专业会展支持。加强对电动工具专业会展的支持,每年安排电动工具行业10个左右国际国内专业展会纳入市重点支持展会目录。加大企业参展组织力度,更好地支持企业加快走出去。

  11. 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当年度交易额达到50-300万美元、300万美元-500万美元、500万美元以上(同一客户线上、线下交易可累计)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在享受市级培育壮大本土跨境电子商务主体队伍政策基础上,再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12. 质量认证补贴。对企业境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授权、境外收购品牌、产品认证(不含国家规定一定要进行的强制性认证)、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外包国际资质认证、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费用(上述费用不含咨询费、代理费、年费及其它相关联的费用),给予50%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5万元。同一企业年度累计补助由市级政策不超过3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13. 企业物流补贴。对当年度应税销售超2000万元(含,不含税)的电动工具生产企业,按应税销售5000万元(含)以下部分的2‰,5000万元以上部分的3‰给予物流补贴。

  假设某电动工具企业当年应税销售达6000万元,则该企业享受应税销售5000万元(含)以下部分的2‰物流补贴10万元、5000万元以上部分的3‰物流补贴3万元,合计13万元。

  14. 境内上市奖励。企业成功上市后,在市级政策奖励600万元的基础上再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15. 鼓励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在市级政策奖励的基础上再一次性奖励30万元。

  (1)本政策适用注册地在吕四港镇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制法人企业,包括电动工具、气动工具、五金工具、风动工具、手动工具、园林工具、焊接设备、清理洗涤设施、喷涂设备、气体压缩机、轻型起重设备、光电仪器等整机、配件和产业链配套生产企业、贸易企业,且企业产品(上述产品类别)或配套电动工具产业的产品应税销售占企业总应税销售的50%(含)以上。

  (2)同一项目、同一事项涉及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或者同时与启东市其他扶持政策属同一类别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不叠加享受。本文件中其他未尽政策按启东市相关扶持政策执行。在本政策试行之前已享受我市“一企一策”或“1521”扶持政策的电动工具企业,按照原定政策执行。

  (3)本政策所有奖励兑现由市发展改革委、吕四港镇牵头,其他有关部门会办,奖补资金由吕四港镇负责兑现。其他区镇可参照执行,市财政承担普惠部分,超出部分由所在区镇自行承担。

  (4)除了“认定类”奖补及本政策第5、7、8、9、10条以外,同一企业享受的各项奖补之和以企业当年度地方财政贡献为限。如企业在兑现奖补时搬离吕四港镇的,取消政策享受资格。获得扶持资金或政策奖励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承担。

  (5)凡是一年内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或者2起及以上死亡1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万元及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年内因为严重环境污染问题受到刑事立案查处;欠薪、欠费造成群访人数10人以上,且累计欠薪时间达三个月以上;纳税信用等级为C或D级,或者存在欠税(费)未按清欠计划或税务机关限改要求入库的;严重新增违法用地;企业法人代表因违法受到处罚,以及其他否决事项的,予以一票否决。